檢舉陳情書
本日主題吟頌篇
(陳昱元博士感傷作)
澎科大黃友銘連續恐嚇殺人,澎地檢吃案!
為人師表屢屢恐嚇殺人黃友銘
黃友銘恐嚇殺人澎地檢判他贏
一次又一次澎地檢還是判他贏
受害人的生活長期膽戰又心驚
台灣司法黑道當權害人裝正經
司法正義蕩然無存政府沒人盯
弱勢百姓憤憤不平聲音沒人聽
美麗島藏污納垢盼天道令執行
(性侵吳政隆的老師:校園大哥黃友銘)
受文者:行政院長吳敦義先生
日期:中華民國一○○年四月十八日星期一
字號:陳博函字第100041805
速別:最速件
密等:普通
檢舉陳情人:語文法教育學博士陳昱元
住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
行動電話:0933-355656
聲請:請依法將本案移送監察院議處。並還我憲法人權。
使命:維護社會公序良俗,捨我其誰?Do or die for the justice!
前證據與事實如下:
刑事告訴狀
告訴人 陳昱元 台南郵政第177號信箱 0987969766
被告 黃友銘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為被告於98年7月9日上午六時四十分及五十分用行動電話0931108967打進告訴人行動電話0987969766進行侮辱及恐嚇,危害告訴人生命安全,爰此依法提出告訴事:
事實
一、事件簡述:幾年前學校在龍星餐廳聚餐時,公然侮辱恐嚇本告訴人,本告訴人遞狀澎湖地檢署提出告訴,澎湖地檢署不起訴後本告訴人聲請再議,在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出庭後,被告在法院外纏著本告訴人不走,要本告訴人撤回再議,本告訴人不予理會,本告訴人拿起行動電話撥打請人解圍,被告才離去。後來,被告雖仍不被起訴處分,但懷恨在心,時時刻刻教唆校園內的酒友謀害本告訴人,九十四學年度本告訴人「不予年資晉級加薪」、「九十六學年度被停聘」、「九十七學年度被停聘」、今「九十八學年度被議決不續聘」,就是被告長期的操作,傷天害理,已重大危害社會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請偵辦並起訴。
二、本案已在上午七時十分向馬公分局069277287報案尋求人身保護。
三、被告電話中聲稱:他會找台南的兄弟,在台南把告訴人槍殺掉。並在電話中三字經侮辱本人。
四、被告電話中也稱:他已經辦理退休,有退休金可以僱用槍手,這一輩子一定要找機會幹掉本告訴人。
五、被告電話中還稱:本告訴人被學校議決九十八學年度不續聘,是他的操作,本告訴人再怎麼尋求行政救濟,都不可能回到學校教書,他已操控了學校大部份委員,告訴人永遠等不到退休金。
撰狀人:陳昱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七 月 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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