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系列報導二十(撰稿人:語文法資管教育博士陳昱元,電話0933-35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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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陳德新(行政院第六組組長)、林昱梅(中興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秀蓮(陳水扁九十一年九月一日令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姚思遠(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陳清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長)、林素鳳(中央警察大學教授)等所為行政院院臺訴字第1010138793 號偽造公文書背書國立澎湖科技大學違反公法契約及違憲解聘陳昱元老師,濫權惡性重大,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張治宇偽造公文書直接吃案簽結,迄今逍遙法外中。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校長蕭泉源為圖利安排自己人事,「虛構事實」、「曲解法令」,偽造公文欺騙行政院及法院,在二年二次停聘資深優良教師陳昱元得逞後,違法食髓知味又意圖二次偽造公文書「不續聘」陳昱元,教育部雖查獲並行文學校應依法逕發聘書,學校欺騙教育部已發,教育部不但不查不究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校長蕭泉源、副校長兼校教評會主席王明輝、人事主任王本賢偽造公文書,人事處長陳國輝、二股股長陳惠娟、主辦丁士芳等最後還包庇校長蕭泉源違法解聘陳昱元老師並列冊終生永不錄用,毀陳昱元老師30多年服務教育界的成就,也斷陳昱元老師未來運用專長繼續服務人類社會的路,泯滅人性的惡毒手法,監察院不查,法院包庇,澎湖及台北地檢署慣性吃案,上書馬總統如石沉大海。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訴願決定書,也不分青紅皂白,不查事實真象,照單全收偽造公文書,不理會訴願人陳昱元老師訴願書內容,一丘之貉「犯罪組織治國」事證明確。
訴願人自民國65年起執教,84年起長聘任職國立澎湖科技大學,三次榮獲行政院資深優良教師表揚,98年剛通過澎科大教師評鑑,何以短時間內會有教育部所述「行為不檢」、「教學不力」等之巨變?這不是違反「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嗎?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當一位行政主管為了掩飾自己的罪行而設計害人,這會是行政或司法公平正義嗎?以行政主管權勢主導成立校長所屬意的教評會委員及申評會委員利用抹黑方式來整肅異己,這是國立澎湖科技大學三任校長陳正男(現職南台科大)、林輝政(現職台大)、蕭泉源(海洋科大借調現職中)等的領導作風。據悉,三位校長來自教育部「既得利益集團」圈內人,「違法行政」薪火相傳迄今。校長遴選委員會都是同一幫人,為了圖利自己名利已到了「如入鮑魚之室,久而不聞其臭」的無恥無德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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